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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复兴还是无限牺牲?中国人该醒了
www.wforum.com | 2026-10-22 15:43:06  X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艾地声Edysen评论文章:进入习近平所谓“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为中国政治生活中至高无上的宏大叙事。从中国梦、强国梦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从“两个一百年”到“人类命运共同体”,国家强盛被赋予近乎神圣的意义。党国宣传机器日复一日地向人民灌输:个人命运必须服从国家命运,个人利益必须服从民族大义,为了伟大复兴,一代又一代人必须接续奋斗、甘于奉献。

  然而,一个根本问题被有意遮蔽:国家强大究竟为了谁?民族复兴究竟由谁受益?

  当普通人的生活日益艰难,失业、债务、医疗、养老成为沉重负担,当个人自由与基本权利不断受到限制,国家却依然要求人民相信,今天的牺牲终将换来明天的幸福。

  问题是,明天究竟有多远?谁来兑现承诺?那些要求人民牺牲的人,自己又牺牲了什么?

  国家崇拜的秘密,恰恰隐藏在这些问题之中。

  一、国家崇拜:权力的政治宗教

  国家原本是人类为了保障生命、自由、财产和公共秩序而建立的政治共同体。国家的正当性来自人,而不是人的正当性来自国家。

  但是,当国家被奉为高于个人的神圣存在,当民族复兴成为不可质疑的终极目标,国家便从保障人的制度工具,蜕变为要求人无条件服从的政治宗教。

  习近平时代尤其强化了这一逻辑。

  党被宣布为国家命运的决定者,领袖被塑造为民族复兴的掌舵人,党、国家、民族与领袖之间的界限被不断消解。

  批评政府可以被指责为反对国家,质疑执政党可以被解释为背叛民族,反对领袖则可能被上升为危害国家安全。

  于是,国家崇拜最终转化为政党崇拜与领袖崇拜。

  国家要求人民奉献,政党规定奉献的意义,领袖决定奉献的方向。

  人民则被要求相信,这一切都是为了自己的未来。

  这种政治宗教最危险的地方,不仅在于它制造服从,更在于它为掌握国家权力的人提供了凌驾于普通人之上的神圣资格。

  当权力以国家的名义行使,特权便可以披上公共利益的外衣。

  二、谁是国家崇拜的受益者?

  国家崇拜宣称民族共同体利益一致,现实中的权力与财富分配却可能截然相反。

  一部分人拥有决定国家命运的权力,另一部分人承担国家发展的成本。

  一部分人享有优越的教育、医疗、住房、退休待遇与社会资源,另一部分人则被要求忍耐贫困、接受不平等、服从国家需要。

  前者享受国家,后者供养国家。

  在党国体制下,政治身份、干部等级、组织关系和权力网络,还可以通过家庭、婚姻与资源配置实现代际传递。

  由此形成一种事实上的政治贵族阶层。

  他们不必拥有法律上的贵族头衔,却可以通过政治权力获得普通公民难以企及的生活机会。

  他们以人民的代表自居,却未必与人民承担同样的代价。

  这是一种国家内部的准殖民关系。

  殖民并不必然发生在不同民族之间。当一个政治集团凭借制度性优势,持续支配另一群人的劳动、资源与生活机会,并将这种支配解释为共同体的需要,内部殖民的结构便已经显现。

  所谓“低人权优势”,正是这种结构在经济领域的表现。

  当劳动者缺乏充分的集体谈判权利,当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行政权力支配,当普通人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障与迁徙自由受到制度性限制,经济增长便可能建立在权利保障不足的基础之上。

  这样的发展当然可能创造财富,却不能保证财富公平分配。

  更不能证明被迫承担代价的人已经获得了应有的报酬。

  国家崇拜的政治功能,便是将这种不平等解释为民族复兴的必要牺牲。

  底层人民的苦难被赋予崇高意义,特权阶层的利益则被隐藏在国家利益之中。

  牺牲成为底层的义务,享受成为上层的特权。

图像

  三、跨代社会契约:一场不断延期的背叛

  国家崇拜最有效的欺骗,并不是否认个人幸福,而是不断推迟个人幸福。

  今天吃苦,是为了明天幸福。

  这一代人牺牲,是为了下一代人享福。

  个人暂时放弃自由,是为了国家将来更加强大。

  这种叙事实际上包含着一种跨代社会契约:人民今天付出劳动、财富、自由乃至生命,国家承诺未来给予人民及其后代更加美好的生活。

  但是,谁有权订立这项契约?谁来监督执行?谁来追究违约责任?

  如果国家既是契约的制定者,又是解释者、执行者和裁判者,人民却没有有效的监督权、拒绝权和追责权,那么所谓社会契约,不过是一张由权力单方面签发的空头支票。

  国家可以不断宣布历史使命尚未完成,要求人民继续牺牲。

  一个百年目标尚未兑现,新的百年目标又已提出。

  一代人已经老去,下一代人继续等待。

  承诺永远存在,兑现永远推迟。

  与此同时,掌握权力的人却可能早已兑现了自己的利益。

  他们拥有现实的财富、权力和优越生活,而普通人民只能领取未来的希望。

  统治者领取现世的报酬,人民领取来世般的承诺。

  这便是国家崇拜所掩盖的社会契约背叛。

  当然,跨代合作本身并不非法。教育、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都需要不同世代共同承担责任。

  真正不能接受的,是国家以未来幸福为理由,强迫当代人放弃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又不给予他们监督、追责和自由选择的机会。

  尤其不能允许一个政治集团将跨代社会契约变成跨代统治特权。

  人民的牺牲代代相传,权贵的利益也代代相传。

  前者被称为奉献,后者被包装成国家命运。

  四、国家不能吃掉自己的儿女

  希腊神话中的克洛诺斯,为了防止子女推翻自己的统治,将他们一个个吞入腹中。

  这一神话恰好揭示了国家崇拜最可怕的政治逻辑:权力为了维护自身,可以吞噬本应受到保护的儿女。

  国家谈论千秋伟业,个人却只有几十年的生命。

  国家可以规划百年复兴,个人却必须在今天承受失业、贫困、疾病、不公与不自由。

  国家可以宣布牺牲具有历史意义,却不能让死去的人重新活过来,也不能让失去青春的人重新拥有青春。

  这里存在一个根本的伦理问题:人的身体在场性与生命当下性。

  个人不是抽象的人口数字,不是经济增长的生产要素,不是国家机器中的劳动力与兵源,更不是民族复兴道路上的燃料。

  个人首先是一个活着的人。

  他有身体,有痛苦,有情感,有家庭,有不可重复的生命历程。

  他今天遭受的苦难,不能由一个遥远未来的幸福予以抵销。

  他今天应当享有的自由,不能因为国家宣布明天会更加强大而被取消。

  康德的人格目的论告诉我们,人必须始终被作为目的,而不能仅仅被作为实现其他目的的手段。

  即使这个目的被称为民族复兴、国家强盛或者历史进步,也不能改变这一原则。

  国家崇拜的政治神学危险,正在于它把世俗国家抬升到近乎神明的地位。

  国家不是上帝。

  国家没有复活死者的能力,也没有赦免自身罪恶的神圣权柄。

  它没有资格要求个人以生命换取一个无法验证的历史天堂。

  更没有资格将人民的苦难解释为必须接受的政治献祭。

  一个需要不断吞噬儿女才能维持伟大的国家,其伟大本身便值得怀疑。

  五、公民对抗:拒绝无限期的政治献祭

  国家崇拜要求服从,公民意识则要求权利。

  国家崇拜要求个人相信未来,公民意识则要求国家兑现当下。

  国家崇拜将个人变成历史的工具,公民意识则坚持个人本身就是政治共同体的目的。

  当国家要求个人无限牺牲,当未来的承诺不断落空,当政治特权阶层将公共利益据为己有,公民便有充分理由质疑国家权力的正当性。

  这种对抗首先不是暴力意义上的对抗,而是人格、权利与法律关系上的对抗。

  它意味着个人拒绝将国家视为高于自身的神圣存在,拒绝将基本权利交给无法追责的政治权力,拒绝接受以未来幸福为名的无限期牺牲。

  一个农民不能被要求为百年后的农业现代化,放弃今天的土地权利。

  一个工人不能被要求为未来的国家强盛,放弃今天获得合理报酬和劳动保障的权利。

  一个青年不能被要求为遥远的民族复兴,放弃今天选择生活方式、表达思想和追求幸福的自由。

  这并不是否定个人对未来世代的责任,而是否定国家以未来世代的名义,剥夺当代人的基本权利。

  人的生命长度,构成国家权力必须尊重的伦理界限。

  国家可以制定百年规划,却必须接受今天活着的公民监督。

  国家可以追求长远目标,却必须保障当代人的基本自由。

  国家可以要求公民承担合理的公共义务,却不能取消个人作为契约主体的地位。

  个人要求在有生之年获得自由、平等与幸福,不是对国家的背叛,而是要求国家履行社会契约。

  公民对抗的正当性,正在于此。

  六、国家属于公民,而不是公民属于国家

  现代宪政文明的根本进步,是将国家从神圣目的重新还原为公共工具。

  国家不是目的,人是目的。

  国家不是权利的恩赐者,而是权利的保障者。

  国家权力不是天然正当的,它必须接受公民的授权、监督和限制。

  共和国也不是将君主的神圣地位转移给国家,更不是将君主的无限权力转移给政党和领袖。

  共和国的根本原则,是承认每一个公民都具有独立人格和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

  人民主权不是一个抽象集体可以无限支配具体个人,而是每一个具体的人都应当享有平等的政治主体地位。

  因此,真正的共和政治,必须将国家权力置于公民权利的约束之下。

  国家的荣耀不能建立在人民的屈辱之上。

  民族的复兴不能建立在公民的不自由之上。

  公共利益不能成为政治特权阶层攫取财富和权力的遮羞布。

  尤其不能允许统治者一面要求人民为未来奉献,一面将国家发展的现实成果转化为自己的世袭利益。

  今天中国最需要追问的,并不是伟大复兴还需要多少年,而是已经为国家付出巨大代价的普通人民,究竟何时能够真正享有平等的公民身份、完整的基本权利和有尊严的生活。

  如果民族复兴不能带来公民自由,如果国家强盛不能保障个人尊严,如果历史进步只能不断要求底层人民牺牲,那么这样的复兴究竟属于谁?

  国家崇拜要求人民相信,国家终将给予救赎。

  现代公民政治则要求国家证明,它今天就能够保障人的权利。

  国家不能以尚未出生者的幸福,剥夺正在活着者的自由;不能以未来世代的名义,要求当代人无限期地献祭。

  公民对抗国家崇拜,并不是否定国家共同体,而是拒绝国家权力对人的僭越。

  国家属于公民,而不是公民属于国家。

  一个真正自由的共和国,不需要人民跪拜国家,而需要国家尊重每一个站立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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