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场战争,也宣告多边国际贸易秩序时代的结束 | |
| www.wforum.com | 2022-03-15 06:04:01 上报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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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青 3月11日,美国、欧盟与G7国家共同宣布将撤销对俄罗斯的最惠国待遇,此一政策宣誓落实为具体措施仍待各国完成国内程序,但在目前政治氛围下,预计此等程序进行将会相当迅速。 “最惠国待遇”→“不歧视原则”
“最惠国待遇”(most favoured
nation,MFN)是一个容易被误解的名词,它意谓进口国必须将其给予所有出口国中最优惠的待遇(例如最低的关税),无条件给予某一特定出口国。在贸易规则多边化之前,只有部分国家享有“最惠国待遇”,甚至是基于武力压迫而来的片面“最惠国待遇”,因此最惠国是一种特殊地位。在贸易规则多边化之后,所有架构内的成员均必须给予其他成员“最惠国待遇”,换言之没有任一成员会获得更优惠的待遇,“最惠国待遇”实际上转化为“不歧视原则”,确保贸易竞争不因进口国的差别待遇而受扭曲。 多边国际贸易秩序将崩解撤销俄罗斯最惠国地位更深远的影响将是多边国际贸易秩序的崩解。自二战后,欧、美各国即致力建立多边规则以约束政府对国际贸易的干预;进口国不得对他国货物採取差别待遇、关税课徵应有上限、不得对进口採取关税以外的限制措施等规定,乃形成GATT以及日后WTO的基本原则。事实证明这套体系相当有效,参与会员乃从最初的二十三国扩张到今日的一百六十四国。社会主义国家如波兰、罗马尼亚、匈牙利等早在1970年代即加入GATT,吉尔吉斯为第一个成为WTO会员的前苏联国家,乌克兰在2008年成为WTO会员,俄罗斯亦在历经十九年的谈判后,于2012年加入WTO。 “国家安全例外”氾滥,WTO规定成具文应留意者,依G7国家宣言用字,撤销最惠国待遇似仅限于“关键产品”(key
products),是否涵盖俄罗斯全部货品贸易尚不清楚。再者,取消最惠国待遇仅表示进口国“得”对俄国产品课徵较高关税,是否真的差别课税、或是税率有多高仍不确定,因此此一政策对贸易的实质影响仍有待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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