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原副省长被控受贿9800万元 | |
www.wforum.com | 2017-06-02 04:48:27 法广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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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受贿案6月1日在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宣判。刘志庚被控受贿折合9800多万元人民币,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个人财产全被没收,上缴国库。中国媒体说,刘志庚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庭指控刘志庚从1993-2012年间,利用各种官职,进行权钱交易,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9,817万元。他被指控为他人在股权收购、土地置换、银行贷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 刘志庚曾任深圳市龙岗区区长和区委书记、东莞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2011年11月他出任广东省副省长,至2016年2月4日被中纪委通报涉严重违纪被查。刘志庚是广东兴宁人,生于1956年,1985年加入中共,毕业于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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