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论坛网 > 时事新闻 > 正文  
李某某案中的律师超限战
www.wforum.com | 2013-09-03 19:27:44  21世纪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8月29日的华灯初上时分,李某某案庭审结束,原被告方的辩护律师迟迟没出来。100多名媒体记者久久不愿散去。

  过了晚8点,被害人杨某某的辩护律师田参军首先出现,他笑意满面地走出法院大门,迎接他的是人群中爆发的一片掌声,有摄影记者大唿,“田律师,看这边!”

  不一会儿,李某某同案被告人的代理律师李在珂也从法院安检口、与田参军相隔数十米的门外出现,他同样被媒体包围。李在珂领着其他3位协助他办案的律师在镁光灯前合影。

  李某某家的法律顾问兰和也在这个晚上“恰好”也出现在了法院门外,他在“遛达”的时候被记者们发现,然后他被包围在圆圈中央。

  离场最快的是以棒球帽遮面的李某某的辩护律师陈枢,他匆匆避开记者们的镜头,拦了一辆出租车。就在车门打开的瞬间,两名女记者灵巧地钻进车内。场面一度混乱。陈枢费尽力气才终于艰难地关上车门,急令司机赶快开车。

  律师们饥肠辘辘,满头大汗,记者们也是一身的汗。在短暂发言后,这群掌握这起未公开审理案件真相片段的人们,消失于城市的夜幕下。

  这一轮司法战争,此案原被告方律师成为最抢眼的主角。庭上的交锋只持续了短短的数小时,庭外的烽火却绵延了5个月。围绕此案的每一轮舆论风暴,每一个争议焦点,每一个起伏节点,几乎都由这几个律师通过媒体和网络在掀动和设置。在中国媒体舆论日益崛起为“权力第三极”的背景下,在这宗触及转型期社会深疾,牵动公众神经,同时又因涉及未成年人而相对封闭的诉讼中,律师们用庭外的角力影响庭内的战局。

  这更像是一场“超限战”。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成为他们噼砍的兵器。

  在庭审次日,李在珂与梦鸽的过往纷争又占据各个媒体的头条,但是,谁也不清楚这个横生的“前传”与交恶,会将案件与舆论带向何方。

  “搅局者”?

  “搅局者”—在8月31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李某某家法律顾问兰和这样评价李在珂。后者是李某某案中一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任职于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

  在李某某庭审之后,矛盾在梦鸽与李在珂之间公开爆发。在8月30日、9月1日这两天的中午1点,李在珂都在其北京律所办公室连续召开小型新闻发布会,这位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至今言谈中仍带川音的刑辩律师专门针对他与梦鸽之间的过往与矛盾,做出了他的“说明”。

  “梦鸽老师为什么迁怒于我?我到现在都搞不明白。我做了什么对不起她孩子的事情了?”9月1日,北京阳光灿烂的下午,当天早饭都没来得及吃的李在珂反问。“梦鸽老师对我们有误会。”他认为。

  之前的8月30日晚,梦鸽向社会公布李在珂在案发之初给她的短信,力证李在珂其时极力请缨接手李某某案以求“出名”。作为回应,李在珂9月1日也向记者出示了他与梦鸽之间来往的部分短信,“现在是梦鸽老师要跟我‘揭老底’,我得回应吧……其实我并不想干这事,我现在想的是休息,出去玩玩。”

  他提及了他的履历: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与他同届毕业的同学“仅省部级领导就有十几人,现分布在公安部、最高院、政法委等”,1986年他就在北京市公安局任科长,1989年就当上了办公室主任。他并不回避他曾向梦鸽自我介绍过这些履历,“律师也是做生意,做买卖,都希望有人来请我,当时我还是希望能够办成这个事。”

  在李在珂看来,他并不愿与梦鸽交恶。他提到一个细节是,即便在开庭当天,律师完全可以当庭提问被告人时,他也没有选择提问李某某,之所以这么做,“就是怕惹怒他的母亲梦鸽老师”。

  而梦鸽没有压住怒火,她在庭上愤怒指责李在珂。

  李在珂回忆,事情的导火索是他的当事人、5名被告之一大魏在庭上指认李某某曾打杨某某耳光,“当时还没有避庭,梦鸽老师突然说,孩子都是律师引导串供的。我于是站起来反问她,我怎么串供了?5个孩子全是我串的吗?”

  局面如此混乱。以至于在开庭之后,李在珂声名鹊起之时,一位网友留言询问:这个李在珂,到底是被告人的律师还是被害人的律师?

  宫心计

  问题是,今日之局,果真是李在珂搅的吗?

  经本报记者核实了解,8月28日开庭当天,第一个认罪的是被告人大魏,即李在珂律师的当事人。

  最终,除李某某的辩护人做无罪辩护外,其余4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均为其当事人做轻罪辩护。这导致庭上李某某方“孤立无援”。

  在持续两天的庭审中,魏氏兄弟中的大魏表示认罪,他指称李某某在车上打了受害人杨某某几个耳光,到酒店房间后,5名被告中唯一的成年被告王某踹了杨某某几脚;而李某某否认有殴打杨某某,也否认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并称自己当时“睡着了”。

  而在受害人杨女士的辩护律师田参军眼中,因李某某案系共同犯罪案件,所以随着第一名被告的认罪,“在庭审效果上,其实就已经破冰了”,“这个案子有5名被告参与,其中只要有一个人强奸,其他人哪怕只是参与,比如说把被害人约过来,对被害人实施殴打、恐吓、胁迫等等,那么对这其他几个人都会判强奸罪”。

  田参军表示,他事先已经充分预估到包括5名被告可能集体翻供等等情况,“我们是按照最坏的准备来打这个官司的。我们准备得很充分,他们认罪了。情况比我们预期更顺畅。”田参军在庭审后次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

  相较之下,被告方律师各自选择其辩护思路,“各自为战, 各为其主”,则颇似“宫心计”。

  据李在珂描述,开庭前他只见过他的当事人大魏一次,是在开庭前一天,会面持续三四十分钟,“主要是告知大魏开庭程序和开庭注意事项,不要东张西望,要尊重法庭,不要害怕、不要紧张,态度要诚恳等等”。此前,大魏的父母均已告知李在珂,孩子是否认罪,要由孩子自己来决定。

  而大魏的父母之间也一直存在分歧,其母赞同无罪辩护,其父则倾向罪轻辩护,“我们在开庭前准备了无罪和罪轻辩护两套辩护词。最后大魏父母给我的指示是,一是看孩子怎么说;二是把被告人之一的王某作为一个标杆,他的律师怎么辩,我们就怎么辩。”

  “开庭的第一天,大魏、小魏就都认罪了,而当时我还没做决定做无罪辩护还是有罪辩护。而王某在第一天并没有认罪,但到了第二天律师辩论完了以后,王某也表示认罪,说只希望法庭给他从轻处理,有生之年希望重新见到父母,王某的律师也给他做了罪轻辩护。”于是,李在珂才匆匆准备为他的当事人做罪轻辩护。

  李在珂回忆,至此,因为已经有3个被告人完全认罪,在法庭上对于罪与非罪的问题,“控辩双方基本上没什么分歧了,我们4个被告人的律师做的都是罪轻辩护”。

  而他分析,分歧主要是围绕主从犯的问题,“焦点是在质证阶段即给从犯地位的问题上,我们认了罪,最后对于我们当事人的从犯地位(法庭)也间接给了。”

  李在珂强调,当庭为他的当事人大魏争取从犯地位,被告人张某的辩护律师也是如此,“这是当时唯一的也是最好的选择”。

  证据战

  鉴于此案的复杂性,辩护律师们对于证据链条的梳理各有侧重。

  在李在珂看来,此案可简练表述为,“一巴掌改变了事情的性质”。

  他回忆他在辩护词中写下的“最经典最震撼的几句话”,“我认为,本案是由一起普通卖淫嫖娼案件演变而成的强奸犯罪案件,以酒店领班张某离开人济山庄地下车库为节点,随着5名被告之一的李某某扇向被害人杨某某的第一个耳光,案件的性质就发生了改变,在这之前的行为属于嫖娼,之后的行为属于强奸。”

  而田参军则向记者强调,在李某某案中,强奸罪是否成立,“最关键的是你从人济山庄地下车库出发去干什么,你以什么样的手段去实现自己的目的。”

  对开庭时的同一场景,各方律师之间也有着不同的描述。

  李在珂描述称,庭审时,除李某某外的4名被告均已认罪,第一天认罪的顺序依次为大魏、张某和小魏,“最后法庭陈述时,又有一名被告表示认罪”,他们也当庭向受害人认错。

  而李某某的辩护律师陈枢9月3日接受本报采访时的描述是,当天在法庭上,“的确有一个被告人承认自己犯了强奸罪。但另外4个被告人都认为自己是嫖娼,而不是犯了强奸罪,而这4名被告的律师为他们做了罪轻辩护,但是法庭没有征求这4个被告的意见。”

  对于李某某在庭上说他在案发时“睡着了”,外界一度认为是“当庭翻供”,引发轩然大波。

  对此,田参军表示,他感觉这种表态很突然很反常,“但也符合人的本性”,“至于李某某的说辞会不会被法院采信,还要结合本案相关的其他环节的证据,最终由法院来决定”。

  李在珂指出,与杨某某有性行为的包含开庭当天站在被告席上的5名被告人,且李某某、王某都确实有殴打杨女士,“我对这个案子看了好多遍,打人这个情节不好否,5位被告人分别关在不同的地方进行审讯,历次口供都一致”。

  而陈枢则对本报称,李某某的这个庭上表述是有证据支持的,最有力的证据即DNA的客观物证检测中未鉴定出有李某某的精斑,“杨女士的供述和李某某之前的供述,都说李某某和杨女士发生了性关系,而现在,由于没有检出李某某的精斑,客观的证据把主观的证据否定了,这也证明,被害人的报案和陈述是有重大的虚假,也表明被告人之前的供述是存在重大的不实”。

  陈枢还表示,酒店电梯里的影像资料并未显示李某某打了受害人。

  陈枢认为,此案有关涉案人员供述的前供和后供之间确实存在很多不符之处,“这一方面是因为当时大家都喝了很多酒,再一个可能是在询问当中有一些诱导。所以,完全靠口供定这个案子是有问题的”。

  而在摄像头视线之外的湖北大厦房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一直是本案的焦点。“现在关键是靠什么来定罪。如果按照一些客观物证包括酒店现场勘验检查的情况、无利害关系证人证言以及DNA鉴定结论来定罪的话,那目前还定不了罪。现在看来,把主观言辞证据强调到一定程度,是造成冤假错案的一个根源,这就等于要求被告人自证其罪。”陈枢分析。

  庭外功夫

  在外界的印象中一直是低调慎言、惜字如金的陈枢律师后来说,其实庭审完的当晚他若对媒体说说话,“也是应该的,因为在场媒体都很敬业”,但是连续两天的开庭,他感觉,“比较累。再一个,庭审情况比较复杂,我也不愿意急于讲很多话”。

  9月2日,在其位于北京城南边的办公室中,陈枢对本报称,他于今年5月底正式接受梦鸽委托,成为李某某的辩护律师。

  在代理李某某案之前,陈枢的辩护记录几无败绩。外界提得不多的是,陈枢也曾是王立军副手、原重庆市公安局技侦总队总队长王鹏飞的辩护律师,他的辩护使得王鹏飞在公诉审判中减刑5年。迄今王鹏飞所写的大红色的致谢锦旗还高悬于陈枢的办公室内。

  作为李某某的辩护律师,陈枢同样感受到了外界对于李某某案的高度关注。在今年7月10日凌晨,在陈枢和与李某某另一位辩护律师王冉发布声明并公开该案的进展后,他们顿时成为众矢之的,“律师所网站被黑,手机和工作电话受到很大干扰”。而王冉律师也被“人肉”了。

  但是,随着李某某案的进展,陈枢感觉情况正在好转。他写下的有关李某某案的辩护词长达50多页,其间陈述了20多个理由和意见。他自认对此案尽职尽责,充分地发表他的无罪辩护意见。

  在描述他与梦鸽之间的来往时,李在珂习惯于大段地讲述,有记者听到不解之处想提问,他手一抬,说,“我先讲,别插话。”

  年逾50岁的李在珂不久前才学会发微博。微博内容由他口述,由助理帮忙输入发布。“通过这个事情,我也感觉到媒体的力量确实威力很大,以前我不太了解。”他对此深有感触。

  在李某某案中,律师在庭外的言论有边界可循吗?

  “我是一个专业律师,我的战场只在法庭,我并不关注舆论,大家可以看看我是什么时间才出现在媒体上的,在今年2月份,案发后不到2个小时,被告的家属就到了我办公室。我如果想出名,就会告知媒体或把这个消息发在我个人微博上,那个效果不比今天差吧?可是我没有那么做。”李在珂说。

  他所理解的边界是,“律师要有职业道德和纪律,比如,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以及不透露案件的细节等。对于这些我到现在都没披露。然这也不排除说话说漏嘴的可能性。”

  在李某某案庭审结束后的2013年9月1日凌晨,兰和律师在微博上写下了他的观察,他认为李某某案的“中国式的辩护”,“李在珂的所为大小两魏辩护,主动指控李天一和不认罪的王某打人……李在珂提出,他成功地防止了五孩子集体翻供。”

  本报记者也提到了兰和律师的名字。“我不认识兰和律师,也不想见到他。”李在珂摁灭了手里的烟头,头一抬,很干脆地表了个态。


.

(0)
相关新闻
李双江:我为大家唱了40年歌,为何揪着我不放李天一获刑10年 梦鸽做人三个失败断送亲儿
李天一案 李敖的评论非常精彩(组图)律师:与梦鸽达成共识 只要判有罪就上诉(图
前妻遭曝光 图说李双江的两次婚姻两个儿子李天一强奸案26日宣判 将首次现身媒体面前
梦鸽受访再爆雷人语:儿子才16岁到底谁强奸李天一庭审结束后拥抱梦鸽 称对不起妈妈
梦鸽道歉但仍坚称儿子没强奸 对方不是处女梦鸽含泪公开道歉 五大疑问(图文)
更多相关新闻请点击"李天一强奸案"专题新闻报道
当前新闻共有0条评论 分享到:
评论前需要先 登录 或者 注册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
查看更多
实用资讯
24小时新闻排行榜
77岁克林顿头发全白 莱温斯基50岁女王般绽
中国女大学生“以性换租” 房东竟要求2人轮
胡锦涛二十大为何两次被辱?
布林肯前脚刚走,央视就释出一段影片
台湾妹赴大陆 和酒店机器人抢电梯 网友
48小时新闻排行榜
77岁克林顿头发全白 莱温斯基50岁女王般绽
中国女大学生“以性换租” 房东竟要求2人轮
胡锦涛二十大为何两次被辱?
布林肯前脚刚走,央视就释出一段影片
台湾妹赴大陆 和酒店机器人抢电梯 网友
预警信号!中国或正准备“摊牌”
中国加速建立太空军 有2大明确意图
女房客见房东英俊挺拔 动了歪心思
布林肯IG贴文 点出了中国外交手段之“毒”
人人皆已嗅到太平洋战争气味!布林肯的最后
热门专题
1李克强猝逝2以哈战争3乌克兰战争
4中美对抗5新冠疫情6香港局势
7委内瑞拉8华为9美国大选
10黑心疫苗11“低端人群”12美国税改
13红黄蓝幼儿园14中共19大15郭文贵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Jobs. Contact us. Privacy Policy. Copyright (C) 1998-2024. CyberMedia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