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东网”报道,4月7日上午,香港湾仔区域法院开庭审理黎智英等3名被告涉嫌2019年8月31日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黎智英等3人在开庭后随即表示认罪。
据报道,黎智英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而被还押,4月1日,他刚被裁定在2019年8月18日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今日(7日)又再面对另一宗审讯。他与前立法会议员李卓人和民主党前主席杨森,涉嫌在2019年8月31日参与另一次未经批准集结而被控。
检方控罪指出,3名被告在2019年8月31日参与位于湾仔至中环区的未经批准集结,违反香港法例245章《公安条例》第17A条。据条例规定,此控罪的最高刑罚为5年监禁。本案的审理法官为4月1日庭审的同一名法官,预计审讯需要7天,3名被告在开庭后随即表示认罪,法庭短暂休庭,等候控辩双方就案情内容再作商讨。
据介绍,除4月1日已宣判的案件和今日的案件之外,黎智英仍有2宗涉及非法集结的案件等待审讯:第一宗为黎智英涉嫌在2019年10月1日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将于本月19日在区院进行闭门审前复核,在5月17日正式开审;第二宗为黎智英涉嫌在2020年6月联同李卓人及多名支联会常委,在维园喷水池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件将于今年6月11日在区院提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