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刘虎 | |
| www.wforum.com | 2026-02-03 17:54:40 情况有点复杂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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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刘虎因报道遭死亡威胁: “你龟儿不晓得啷个消失的!” 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刘虎! 不仅是因为他能帮我们揭露几个贪官,更是因为他作为一种“不同声音”的存在,证明了这个社会还拥有纠错的可能性。如果痛感被彻底消除,如果连最后一只啄木鸟都消失了,那么剩下的宁静,将是丛林崩塌前最危险的寂静。 刘虎(1975年9月7日—),四川省江北县(今属重庆市两江新区)人,中国著名调查记者、自媒体人。他因长期致力于反腐败调查和推动冤假错案平反而在新闻界享有知名度,曾先后供职于《成都商报》、《现代快报》及《新快报》等媒体。 刘虎曾多次因报道或举报官员面临刑事指控,最著名的案例包括2013年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马正其后被羁押一年(后获不起诉决定),以及2026年初因报道四川省蒲江县委书记蒲发友而再次被捕。 生平与职业生涯 早期经历 刘虎出生于1975年9月7日,籍贯为四川省江北县(现重庆市渝北区/两江新区范围)。在21世纪初中国都市报纸的鼎盛时期,他活跃于《成都商报》和《现代快报》,专注于深度报道和司法个案调查。 机构媒体时期 在担任《新快报》深度调查部记者期间,刘虎以挖掘官商勾结和国资流失线索见长。他的报道准则以实名化、重证据链为特征,成为了微博时代活跃的“记者举报”现象代表人物之一。 独立记者与自媒体时期 2015年获释后,因职业禁令等原因,刘虎转为独立调查记者。他运营“法与情”等自媒体平台,持续关注司法公正问题。他曾推动了海南省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案、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四川绵阳曾建斌涉黑案平反等重大事件。
核心法律事件 2013年马正其案与一年羁押 2013年7月29日,刘虎在微博实名举报时任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指其在重庆任职期间涉嫌在国企改制中渎职导致数千万国资流失。 逮捕与指控同年8月23日,刘虎在北京警方的跨省行动中被从重庆家中带走,最初以涉嫌“造谣”刑拘,后以涉嫌“诽谤罪”正式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罪名增加至诽谤、敲诈勒索及寻衅滋事三项。 司法结果刘虎被羁押346天后,于2014年8月3日取保候审。2015年9月10日,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刘虎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证据不足。此案被列入“2015年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 。
(刘虎资料照片) 社会信用体系制裁 尽管刑事案件获得不起诉,但刘虎在涉及官员的名誉权民事诉讼中败诉。因拒绝支付赔偿金(刘虎认为该判决是变相言论惩罚),他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长期被禁止购买高铁票和机票,并在社交媒体平台遭遇频繁封号。 2026年蒲江县事件与再次被捕 2026年1月29日,刘虎与撰稿人巫英蛟在网络发表调查文章《曾逼死教授的四川县委书记,如今又把招商企业逼向破产》,文章直指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委书记蒲发友。 立案调查2026年2月2日晚,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发布通报,称根据指定管辖,对刘某(50岁)和巫某(34岁)等人涉嫌“诬告陷害罪”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社会反响此案引发舆论震荡,均呼吁关注刘虎的合法权利及新闻监督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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