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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外交部的房产官司,打了两年
www.wforum.com | 2023-11-14 13:13:30  洪晃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没想到,我跟外交部的房产官司,打了两年。

  史家胡同51号的产权在外交部,2008年母亲去世后,他们就想收回房子,要求我搬出。我同意搬出,但要求外交部支付房子30年的维修费用。2009年,外交部将我告上法庭。我提出索赔,但没有任何证据。

  我当时只知道,法院是政府的,原告也是政府的,这官司我肯定会输,没想到还拖了两年。最后,由法院指定评估公司判定总维修费用80万,由外交部支付,我跟外交部的官司这才了结。

  我妈妈一直说,51号院也就到她这一代,我从小就走出去,不属于这个院子。这个说法是对的,我不属于史家胡同51号,它也不属于我。所以,当官司了结后,我在微博上写下这句话:终于把史家胡同51号还给外交部了,彻底逃出中国的特权阶层,值得庆祝一下。

我跟外交部的房产官司,打了两年

洪晃与其母章含之

   51号院曾经是我家享受过的特权,特权的存在和我的价值观念是冲突的,对我来讲,曾经沾光并不值得骄傲,我没有对这种特权恋恋不舍。对我而言,51号院留给我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回忆。

  从北京地铁5号线灯市口站出来走几步,就到了史家胡同。从这个胡同往西走一公里,是故宫;往南走一公里,就是长安街。

  鼎盛时期,这里曾有80多个四合院,居住过很多高官和名流,如华国锋、徐向前、荣毅仁等。

  当年胡同两边成片的四合院,现在早已不复存在。胡同西口,马路南边的院子已经拆了正在盖大楼,很远就能听到叮叮咣咣的施工声,一栋蒙着绿色防尘网的大厦已经盖了十几层,往上还不知道要盖多高。

  马路北边,从西往东数,59号是曾经的史可法祠堂旧址,现在的史家胡同小学;53号是清朝大太监李莲英外宅,现在是一家宾馆;外墙很高的55号,住的是荣毅仁的儿子、登过首富宝座的荣智健;有着大红门的51号,就是我的家。

我跟外交部的房产官司,打了两年

  我的关于过年的所有记忆,都在这里。

我跟外交部的房产官司,打了两年

  童年洪晃

我跟外交部的房产官司,打了两年

  少女洪晃

  小的时候,过年真是非常快乐的事情,那时候物资缺乏,我们都拿着有配额的小本本,跟着大人的屁股后面去买几斤花生,几斤瓜子。因为每家都有限量,所以我们都很小心,那时候买东西都自己带网兜,里面衬一个塑料口袋,我们回家的时候,都把装满花生瓜子的网兜抱在怀里,哪怕一粒都不能掉。

  我外公(指章士钊)在的时候,过年最有意思的事情是躲在他的太师椅后面看所有来拜年的人,我记得很清楚,有各式各样的人。有个老头,像电影里面的地主,穿着大马褂,外面套个棉背心,头上顶着瓜皮帽,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个老爷子印象特别深,后来才知道他是个学者,“文革”的时候被斗死了。

  “文革”的时候,史家胡同51号是最热闹的,这里成了很多人的避风港,大部分是我爸爸家的人,比如我小叔叔,北大一个数学系的高才生,学校武斗了,他就躲在51号陪我外公聊天,给我讲小人国的故事。

  我6岁那年,大人允许我和他们一起熬夜,我就逼着小叔叔给我讲了一晚上的故事,一直讲到他自己睡着了。后来,小叔叔被分配到贵州去了,他是老三届,我们想了各种办法不让他去,好像都不行,因为他大学毕业了,要服从分配。小叔叔从史家胡同走的那天是阴天。他背着一个军书包,我爸爸走在他旁边,不时地拍拍他肩膀,安慰他两句。我们就这样从史家胡同51号走到北京火车站。

  慢慢地,人都走光了,新年也越来越冷清、凄凉了。我外婆是在1970年新年前后过世的。外婆走了之后我也被送进了寄宿学校,平常就我外公一个人在家。

  1973年,外公去世了,我9月份去了美国,史家胡同51号院后来成了乔部长的家。据说那些年间的春节,51号又热闹起来,回到我小时候那种气象,来拜年的能踩破门槛。

  那年头没有大款和老板,所以部长是非常值钱的,不像现在,说什么北京的部长能拿箩筐装。但是那几年我不在,我1977年夏天曾经回来休假,可以体会当时史家胡同51号的盛况。

  我家旁边的55号是外交部宿舍,一天回家,突然从那院儿里出来一个阿姨,手里拎着一筐苹果,冲到我的面前,死活要把苹果给我,嘴里说着:“问你妈妈好,问乔部长好……“

  但是不到一年,我就在51号过了这辈子最惨的一个春节。1977年“四人帮”倒台后,乔冠华部长被撤职,他和我妈妈都被隔离审查。我妈妈被关在老外交部楼里一个储藏室,乔冠华被一个12人的学习班关在史家胡同后院,我从半个高干子弟一下子变成了“四人帮爪牙”的后代。

  我春节前回到北京,外交部没有让我去找我父亲,而是在史家胡同的前院把司机的房间腾出来让我住,让我也好好交代问题。他们轮流找我谈话,问我知道不知道他们犯了什么错误,我说不知道,这绝对不是我犟嘴,或者有“斗争意识”,只是我那时候是个16岁的美国孩子,除了觉得这些大人完全像美国电影里欺负人的恶霸,对其他事情都毫无概念。

  后来,这些问话就越来越不友好,再后来,干脆把我外公的图章、烟枪、部分书画,我妈妈的照相机、录音机都摆在我面前,以命令的口气说:这些东西我们没收了。至今这些东西没有还给我们,这天是1978年腊月二十九。

  第二天是大年三十,我跟学习班的人要求去见我父亲,他们笑嘻嘻地说:去吧,去吧,随便去。你又没被隔离。我问他们,能不能帮我打听一下我父亲在什么地方,他们都哈哈大笑,说,你还以为你是高干子弟,我们得替你找你爸!之后,乔冠华带来的保姆梅阿姨就差我出去买点虾,她说不管怎么样,是过年,她想给乔部长做点好吃的……

  我拿着供应本跑到东单菜市场,已经快关门了,但我还是买到了虾。走到家,大红门关着,我使劲按铃,就是没人开门,我开始喊,还是没人。

  我突然意识到,也许我在大年三十就是卖火柴的女孩,冻死在门洞里。我真的开始害怕了,坐在门墩上嚎啕大哭。最后是邻居杜大妈救了我,看见我哭,把我拽到她们家去过了这个年。

  也就是那天晚上,杜大妈和她一家给我讲了乔冠华是部长的时候,51号有多少人来拜年,“多得吓人,比你外公在的时候多!”杜大妈说,“那好日子你可没赶上。”

  春节过了以后,我决定自己去找我父亲,或者干脆搬到杜大妈家去住,要不就去朋友家。我打好了包裹,从51号出来,真的没感觉我还会回来。胡同里,我又碰到那位苹果阿姨,她瞪了我一眼,吐了我一口吐沫,恶狠狠地说:“四人帮爪牙!”

  我的吃惊和半年前她塞我苹果的时候没什么不同,我开始长大了,开始懂得什么是中国的政治。

  1979年春节前,我已经在国际广播电台工作了。那天是周六,我上中班,办公室来了一个女的,说是外交部的,找我。我两年没有回51号,更不想跟任何外交部的人有来往,所以面对这个阿姨我态度很坏。她却很耐心地把我拉到一边,说:“你妈妈回家了,乔伯伯也在家,快过年了,你回去吧。”

  “你是谁?”我问她。“我是你妈妈学习班的,看她的,但是现在我们俩是好朋友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没有马上回去,缓了两天,心情很复杂。后来那个阿姨又来了,说你怎么还不回去,你妈难受死了,以为你不认她了,要和她划清界限。听到这个,我马上回家了。

  1979年的春节我们又是在史家胡同51号过的,那年特别热闹,因为我妈妈刚被放出来,所以大家都决定要好好过。

  我舅舅一家过来了,带着我的表哥和表妹,我们买了很多鞭炮,说要把外交部学习班的晦气用鞭炮赶走。几个小孩对东西的贵重毫无概念,拿了一个巨大的玻璃盘子放鞭炮,结果一个火花进了盘子,里面所有的鞭炮和盘子一起炸得粉碎。

  那年大人都心情好,没有骂我们。后来才知道那是基辛格送给乔冠华的礼物,是水晶的。

  妈妈放出来之后,我只在51号住了两年,就又自费出国上大学了,这一走就是5年。就在我大学毕业的前一年,乔冠华去世了,妈妈没有告诉我,我是在《纽约时报》上看见的。我往51号打电话,没人接,怕妈妈想不开,出事。后来才知道妈妈去南方在朋友家住了一阵子,51号对她来说也是很伤心的地方。

  3年前,我妈妈也在春节前过世了,我的朋友把我拉到海南去过春节,我当时非要抱着骨灰一起去,被朋友劝下。那年的春节,51号院里只有妈妈了。

  妈妈去世的那个春节,还没出正月十五,外交部的人就来了。

  那次来了三个人,一个姓沈的处长,一个“谁说什么都在那狂记”的戴眼镜的小伙子,还有一个“长得像打手”。他们很专业,公事公办,也不喝水,10分钟就把事情讲完了。我当时就表了态:你们拿房产证出来,赔偿维修费,我就搬。

  接下来就收到了一封来自外交部的函件。信上说:洪晃女士,经过几次沟通,我们限你在某月某日之前搬出去,我们要收这个房子,至于你所提到的补偿,将在你搬出去之后予以考虑。

  我也回了一封信,说同意搬出去,但补偿的问题必须在搬出去之前先谈好。后来他们又发了一个函,还是一样的内容,我就没管它。等第三封函的时候,他们说已经雇律师了。

  接下来,我就收到一张法院的传票。再接下来就是预审,双方在法院见面。时间已经到了2009年冬天,登记护照身份证时,法官说,原来你拿的是美国护照。然后就问,补偿的话,你有没有任何房子花销的记录?我说没有。于是又给了一个半月的时间去举证。

  后来实在没有证据,我和律师商量,直接找评估公司评估一下算了。但法院却迟迟没有指定评估公司。又过了3个月我才知道,原来是外交部还要追加被告人。

  预审的时候他们就发现我拿的是美国护照,没有户口,起诉我是没有用的,所以要追加被告。我丈夫杨小平的户口在51号,追加上;妈妈当年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中国城乡发展研究协会当主任,为了办公方便,协会的注册地址也在这里,也追加上。

  直到2010年9月,追加被告的程序终于走完,法院通过公证摇号,定下了评估公司,评估才算正式开始。

  官司这样又拖了大半年,最后,评估公司评定总维修费用80万,由外交部支付。我接受了这个结果。至此,经法院调解,我与外交部的“史家胡同51号”之争终有定论。

我跟外交部的房产官司,打了两年

  打这个官司不是因为我想留在院子里,而是因为我不想在和外交部谈定搬迁条件之前搬出四合院。我的朋友们都说我太轻易就放弃了这么好的一个四合院,其中一个懂房地产的跟我数着两个手指头说:“估价得两个亿啊,你想好了。”

  其实,我总是在想,搬出来完了,这个院子对我最重要的东西我都有了,就是记忆,这个谁也拿不走。而我不想让自己变成那个送苹果的阿姨,不想为了得到一个四合院,让我的灵魂变成一个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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