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辉孙女被控占邻地 法院判拆屋还地 | |
www.wforum.com | 2017-02-25 04:00:49 中央社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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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总统李登辉居住的翠山庄(图)产权为孙女李坤仪所 有,邻居控告违法侵占约22平方公尺,高等法院24日判 决李坤仪需拆屋还地,把使用权还给地主,仍可上诉。 中央社记者张皓安摄 106年2月24日 (记者王扬宇台北24日电)前总统李登辉居住的翠山庄住居,遭邻居控告违法侵占约22平方公尺;一审法院判侵占处所有权人、李登辉孙女李坤仪应拆除地上物;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天驳回,可上诉。 这起案件源于李登辉所住的外双溪翠山庄别墅,产权为孙女李坤仪所有;但有一名社区周边的土地地主于3年前提告,指控包括李坤仪在内,有10多名翠山庄屋主占用她的土地,要求拆屋还地。 士林地方法院审理时,到场测量并鉴界,李坤仪也主张,被控占用的土地,后方连接建筑物本体,下方现为办公室及停车场建物使用,拆除范围似涉及支撑下方停车场重要结构的梁柱部分,贸然拆除对建物整体结构有重大影响。 此外,翠山庄房屋处于山坡地,贸然拆除可能导致土石流失,地质改变,也可能对翠山庄房屋群的其他房屋生成重大危害。 士院在民国104年7月作出宣判,判李坤仪须拆除占地6.7坪的车库、办公室建物。 李坤仪不服提上诉,高等法院今判决李坤仪除了拆屋也要还地,把使用权还给地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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