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内蒙党委副秘书长一审获死缓 查获子弹177发 | ||
www.wforum.com | 2011-12-30 20:13:49 法制日报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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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内蒙古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原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白志明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白志明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来源不明的财产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白志明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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