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时,美国的两颗原子弹使一直垂死挣扎的日本最终举起双手,宣告投降,而这两颗原子弹也让世界见识到核武器的厉害。因此,二战结束后,各国便开始原子弹的研制工作,1964年,联合国的五大常任理事国全部都成为拥核国。而此时,这五大国也意识到,未来如果世界各国都拥有核武器,那地球将会成为一个大型的核武库,随时会面临爆炸,那将是人类最大的毁灭。
基于此,五大国拟定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世界上59个国家都在该条约上签字,自此,核武器的研制被严格限制,但总有一些不安分的国家,还是会在私底下偷偷研制原子弹,比如印度、以色列等国,如今,他们虽为非法拥核国,但同样也拥有核武器,截止目前,世界上总共有9个国家拥有核武器。如果不是之前该条约的限制,可能现在还会有更多国家致力于核武器的研制。于是,就有很多网友问,美国当时第一次研制出核武器后,为何不申请专利,这样不就可以有效遏制其他国家的核武器发展?有专家指出,美国完全没有此必要。
首先,美国这一研制技术无法申请国际专利。根据《专利法》规定,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被授予专利。原子弹属于该类物质,其对人类有着巨大的威胁,甚至会带来人类的毁灭,如此巨大的杀伤性武器怎么可能会得到国际社会的支持,因此,即便美国想申请专利,也不会被批准。
其次,美国本身就不愿意申请该专利。一般来说,某一技术一旦申请了专利,就意味着在保护期满之后被公诸于众,而按照专利法的最长保护年限来看,其最长也就50年,或许再过50年很多国家也不会研制出核武器,美国这一公布,岂不让很多国家捡了现成的便宜,这种得不偿失的买卖,美国自然不会干。
最后,美国完全没有必要为该技术申请专利。研制核武器是各国铁了心要干的一件事,毕竟有了核武器,其底气也会更足,在这种情况下,即便美国申请了专利,其他国家还是会研制,只不过可以绕开美国的研制方法,采用别的方法,就比如,美国刚研制出原子弹时,虽然没有申请专利保护,但其还是实行了技术封锁,中苏等国不也照样靠自己造出了原子弹。
因此,美国完全没有必要在申请专利上耗费功夫,时代潮流就决定各国必然会造出美国所拥有的先进装备,只不过是时间早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