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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走遍天下 我向澳大利亚海关“讨钱”
2008-01-24 00:16:50 点击:
有理走遍天下 我向澳大利亚海关“讨钱”

  星岛环球网
  
  海关,是进入一个国家的第一道关卡,这道关卡可不是好进的。进入者不仅要证明自己是安全的、没有危险的,有时候还得留下“买路钱”。

  且先来看看《青年参考》上的一个故事。

  几个月前,我和一个朋友一起从国内到澳大利亚。临走前,我在国内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在悉尼出海关时,工作人员把我们两个中国人扣下了,要查是否有需要报税的物品。他们盯上了我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把我的行李翻了个遍,要查收据,要求报税,不报税就不许我入境。

  因为舟车劳顿,我不想跟海关的工作人员理论,只希望早点回家睡觉,就忍气吞声交了300澳大利亚元(约合1951元人民币)的税款。朋友帮别人带的“中华卷烟”,也因为超量了一条被罚款40澳大利亚元(约合260元人民币),想不要那烟都不行。我随身携带的从国内买的影碟也被扣下,说是要查是否含有违禁的内容。想想有点儿搞笑,那些碟片都是中文的,不知他们能否看懂。

  不久,一位教授朋友布朗和他夫人请我吃饭。聊天时谈到机场查税这件事,我感慨地说,海关太欺负中国人了,那天就扣留了我们两个中国人。

  布朗很关注这件事,因为他在大学里是教税法的。听我说完事情的经过,布朗说,各国海关都有限制携带香烟的明文规定,卷烟罚款是有法可依的:澳大利亚海关规定,每人入境最多带一条烟,如果多带了,想放弃多余的香烟是不行的,通常只有罚款这一个选择。这是海关税收的一个来源。

  不过,布朗说,笔记本电脑的这笔税款肯定可以讨回来。澳大利亚的税法规定,在他国买的用于在澳大利亚工作的非消耗品不应纳税。我带笔记本来是为了在澳大利亚工作,而不是用于在这里出售、赚取利润的。

  布朗自告奋勇帮我讨回这笔税款。我虽然感激,却没抱什么希望,因为在强势的海关面前,个人的力量是很渺小的。可布朗说,在澳大利亚,一切都得讲法律,有理走遍天下。布朗让我在授权书上签了字,还让我等他的好消息。

  没想到,这事很快就有了结果。海关问我,下次回国时是否带笔记本回去,如果带回去,就可以把税款退给我。我说,我再回澳大利亚的时候,还得把笔记本电脑带来,难道还要交税?就这样反复折腾了几次,大概海关也觉得麻烦,就干脆把300澳大利亚元还给了我,被扣下的那些影碟也一并给我寄了来。海关还特地发来电子邮件,说他们以为我漏报税了,表示歉意。

  税款退回后,我请布朗和他夫人去中餐馆大饱口福。布朗说,遇到这类事,别觉得自己受到了歧视,这就是一个例行检查。如果被罚款了,一定要留下证据,回头依靠法律解决。海关的工作人员经验丰富,知道中国旅客中烟民多,爱随身携带香烟。如果你到澳大利亚一定要带香烟,就要注意不能超量,如果超量了,一旦被查到,就痛痛快快地交罚款。

  澳大利亚海关是出了名的严,动作明星史泰龙在2007年就曾遭澳大利亚海关突袭搜查。

  当时,六十岁的史泰龙到悉尼宣传他的新片《洛奇6》,在悉尼机场滞留了一段时间,因为海关通过X射线在他随行人员的行李中发现了违禁物品。三天后,海关人员来到史泰龙入住的悉尼柏悦酒店,发现“史泰龙房间里有人从窗户向外扔东西”,因此决定采取突袭行动,进入他的房间搜查。

  海关仅发现了一些强身健体的激素类药品,史泰龙被允许按原计划于当天晚些时候离开澳大利亚,但前提是他的私人飞机必须接受检查。悉尼海关的发言人说:“我们将保留这些物品,同时进一步调查此事。”

  面对这种事情,相信大多数人都会自认倒霉,向澳大利亚海关“讨钱”的这位华人,也是正巧有个懂得澳大利亚法律的朋友,要不然,大概也得吃这个哑巴亏了。所以,在去其他国家之前,多少得了解一些这个国家的法律,一旦碰到什么事情,也可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编辑:龙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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