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语通信分为旗号通信和手旗通信。旗号通信,以悬挂各种不同式样和颜色的旗子表示通信内容;手旗通信,以两面手旗的不同部位表示通信内容。旗语通信主要用于下达简短命令、保障协同和相互识别。旗语是全球各国海军的通用语言,国际通用的旗语使用与摩尔斯电码一样,由26个英文字母组成。
旗语最早出现在1684年:英国人罗伯特·虎克利用悬挂数种明显的符号来通讯;1793年法国人克噜·夏卜利用十字架左右木臂上下移动所呈现出的位置和角度来表示各个字母,叫做“信号标”(原文Semaphore)。旗语是为了适应舰船航海时期远距离听觉和视觉受限,从而发挥旗语的光通信;在军舰无线电静默时期白天可以使用旗语进行舰艇之间的通讯联系,晚上则是使用灯光进行通讯联系。
1933年,国际手旗信号通信约定成俗;1961年“政府间海事咨询组织”(IMCO,1982年改组为IMO国际海事组织)相关国际手旗信号通信增修定,1968年,旗语新版再次颁定:新国际手旗信号,OSCAR字母旗约15~18平方英寸(97~116平方厘米),旗柄(杆)约22英寸(560毫米)长,手旗部位以360度计,以45度划分变化,概略有30项变化信号。
当然,为了保密起见,依据各国国内的具体需要,由各国按照各自的规范自行制订、扩展旗语信息。
此外,陆军旗语就不同了,各国的陆军手旗都有自己的信息含量,如果发生战争,己方各个军种之间的旗语都有互相联通的密码,确保在电子战惨败的情况下继续运作军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