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裁决:集会权不包括独占路面 | |
www.wforum.com | 2014-10-24 02:36:52 法广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 |
|
|
香港高等法院今天(10月 23日)发出书面裁决,禁止占领人士占据旺角一带马路,指出集会权不包括独占路面。几天前,香港计程车司机团体向法庭递交了诉状。高等法院公布裁决后,下午有人到旺角清除部分路障,警方将他们与占领人士隔开。 香港法官潘兆初指出,在道路站立或坐下或放置物品等可能滋扰公众,而占领行动造成严重交通挤塞,影响计程车司机的生计,且示威者堵塞通道也会妨碍紧急车辆到达被占领地区,危害公众。 法院的裁决还说,要平衡大众及示威者使用道路的权利,无论原意有多高尚,无人可独占道路。 法官潘兆初还表示,示威者如果不服从上述禁制令,可透过法庭解决,禁制令有效期至10月24日上午10点。 据香港信报报道,在这个裁决公布后,即有数名男子今天下午到旺角砵兰街清除部分路障,他们表示不须执达吏都可以清理,警方在场,将他们与占领人士分隔开。多名男子接受传媒访问时表明他们并非代表任何人,声称是自发来拾垃圾的,说“见一件拆一件”。警方同时移走部分障碍物,引起佔领人士的质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