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施压最高法后案件改判政府胜 商人被捕 | ||
www.wforum.com | 2011-08-31 01:22:53 新京报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 ||
|
||
陕西矿权纠纷富商被逮捕 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被捕;省高法再审省政府所持观点获支持 “陕西省政府被指干扰司法”追踪 本报讯 (记者崔木杨)日前,有媒体报道,陕西省政府为一矿产权纠纷案函告最高法,恳请不要维持原判。昨日,记者了解到,此案已二次宣判。判决书显示,陕西省政府所持观点得到支持。另据了解,此前一审胜诉的凯奇莱公司法人代表,已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被逮捕。 回放 商人胜诉省政府不满
2003年8月25日,凯奇莱公司与西勘院就勘探“横山县波罗红石桥煤矿”一事签订合同,凯奇莱占股80%,西勘院占20%。一年后,在勘查地点发现储煤15亿吨的煤层。 变故发生在发现煤层之后。2005年,西勘院发文要求终止合同,核心理由为该合同与省政府21次会议纪要不符。同年11月8日在时任陕西省省长陈德铭过问下,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一年后西勘院单方就上述煤田与一香港公司签署了新的勘查合同,凯奇莱公司就此上诉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继续履行2003年签署的合同。 2006年10月,凯奇莱公司一审胜诉,西勘院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陕西省政府向最高法发出公函表示,“若维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将会产生一系列严重后果。执行一审判决将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一年后,最高法撤销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发回重审。2010年8月2日,中国青年报以《公函发至最高法 谁在干预司法》为题,对此事进行报道。 进展 再审败诉后商人被逮捕 现年45岁的赵发琦是凯奇莱公司的法人代表,他说,自中国青年报报道凯奇莱公司与陕西省政府之间的官司后,倒霉事就接连不断。 2010年8月21日,陕西省榆林市工商局以虚报注册资本为由对凯奇莱公司进行了5万元的处罚。2010年至2011年,陕西省工商局先是撤销榆林市工商局的处罚,随后决定注销凯奇莱公司的工商登记。 2011年3月30日,陕西省高法判定一审中胜诉的凯奇莱公司败诉。 2011年8月19日,陕西省榆林市公安局逮捕了不断上诉的赵发琦。据逮捕书显示,赵发琦被捕是因为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