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星”号船长声明:罪魁祸首另有其人 | |
www.wforum.com | 2009-02-21 23:29:10 世界军事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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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俄罗斯边防巡逻舰开火击沉的“新星”号印度尼西亚籍货船船长尹东涅兹·纳维尔·阿迪在21日声明自己并无过失,自称被迫非法离开纳霍德卡港以及躲避俄边防军. 中新社引述俄罗斯媒体第一频道报道,俄罗斯外交部19日发表声明说,“新星”号沉没并致8名船员遇难的责任应由其船长承担。但船长说,躲避追逐,无视警告信号,向船员提供充气筏的人确实不是他本人,而是水手长。船长说,“水手长是船主的亲戚,他们保持着联系。当时水手长威胁我,如果我不听他的指示他就打我”。水手长和其他7名船员已经遇难。 正在医院治疗中的船员表示,船主和船长意见不统一,他们糊里糊涂地逃避俄边防军,这时俄边防军开火了,所有人都非常害怕,但是还有更可怕的暴风雨。据印度尼西亚籍机械师阿德利阿诺·斯其拉托说,船长下令上救生筏,每8人上1个,“一切发生得非常快,我们希望能活下来”。当前,船长仍然躺在医院里,他的手指被冻伤。 米商向船主索赔千万卢布 据国际文传电讯社消息,20日“新星”号货船装载的大米所属公司向船主索要赔偿1230万卢布。大米进口商代表明确表示,船上5000吨大米中超过400吨在遇难过程中遭海水浸透,“新星”号货船人员应负有责任。代表认为,损失400多吨大米是由于“货船状况差或者运货时粗心大意”造成的,然而船主断然拒绝赔偿损失,最终大米进口公司转向海事仲裁法院提出捉拿货船诉讼。 船主向港吉瑞祥索赔2千万 另据浙江在线报道,“新星”号船主是浙江舟山浙江通宇船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中国成品油运输市场大型专业运输企业之一。据该公司张公瑾副总表示,该艘货船当时船价2000万元。船舶出事后,他们一直在关注,并与经营人联系。 当前,吉瑞祥船务香港公司已派员去俄罗斯。通宇公司未派人随往,因为船是租给吉瑞祥的,前方一切事宜均由吉瑞祥负责。至于赔偿等善后问题,将会与吉瑞祥协商,初步决定要求吉瑞祥按船的造价2000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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