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拒服兵役最高罚5.4万 不得录为公务员 | ||
www.wforum.com | 2010-11-21 18:25:26 世界军事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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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征兵办昨日表示,将在全市开展征兵执法情况检查督导,拒绝、逃避兵役义务责令不改的应征公民,处年优待金标准1至3倍罚款,按照此前刚调整的优待金标准,罚款最高可达5.4万元,同时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不得出国或升学。
他说,按照《兵役法》和《北京市征兵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凡发现拒绝、逃避兵役义务责令不改的应征公民,处年优待金标准1至3倍罚款,即1.8万元至5.4万元,且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录用或录取逃避兵役义务应征公民就业、就学的,处年优待金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据介绍,随着女兵征集体检的进行,男兵征集政审工作正在同步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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